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享有看望或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探望权的行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协商: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
法院判决:
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探望权的内容。
中止程序:
在特定情况下,探望权可以被中止。中止探望权的条件通常包括: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子女不愿意被探望;
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
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
中止探望权的程序通常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
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需要注意的是,探望权本身不能被终止,只能被中止。
相关文章:
建筑砂浆哪里有01-27
pvc塑料是什么材料01-25
什么是控制面板01-22
子女多多少01-18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多少岁01-18
超生一个孩子罚多少钱01-18
离婚抚养费抚养多久01-18
缴税多久可以查询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