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是 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旨在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