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共有设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1 00:56:52    

区分建筑物共有部分通常依据以下标准:

法定共有部分

结构上、利用上不具有独立性,与建筑整体在结构和功能上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

包括: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楼梯间、走廊通道、水箱间、门厅、楼内存车库、院落、共用厨房、共用厕所等。

约定共有部分

结构上、利用上原本具有独立性,但基于业主间的协议或规约,选择将其作为共有部分进行管理和使用。

全体共用部分与部分共用部分

全体共用部分:供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部分,如公共走廊、大堂、电梯等。

部分共用部分:供部分业主使用的共有部分。

自用部位与自用设备

自用部位:户门、户窗、户内的顶棚、内墙面、地面、非承重隔墙、自用阳台及户内其他装修。

自用设备:户分电表、水表以内的电器及管线、卫生器具和相关的下水管道。

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也属于业主共有。

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

也属于业主共有。

区分共有部分有助于明确业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确保共有财产得到妥善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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