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主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本身以及领土范围内的人和物所具有的最高权力,其内容包括 所有权和管辖权两个方面。具体来说,领土主权包括以下内容:
领土所有权
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和资源享有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力。
国家可以割让、出卖、出租部分领土,或者与别国交换部分领土,甚至完全与别国合并。
领土管辖权
国家对在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包括领土本身)和发生的事件进行管辖的权力。
这种管辖权包括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和普遍性管辖权。
领陆
指国家主权管辖下的陆地及其底土,包括大陆、岛屿、沿海地带等。
领水
指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全部水域及其底土,包括内水(如河流、湖泊、内海)和领海。
领空
指国家主权管辖下的上空,包括领陆和领水的上空。
底土
指领陆和领水的底土。
综上所述,领土主权是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的最高权力,涵盖了所有权和管辖权两个方面,具体表现为对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的占有、使用和支配,以及对领土范围内的人和物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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