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电费标准实行 分段计价,具体标准如下:
居民用电
第一档:24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为0.4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4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第二档:241-400千瓦时之间,电价为0.53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52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第三档:超过400千瓦时,电价为0.7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7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非居民用电
包括企业、工厂、商店等,电价则按一般工商业电价收费,具体标准可参考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最新电价标准。
合表用户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终端居民用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到户结算价为0.5103元/千瓦时;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的,到户结算价为0.5003元/千瓦时。
建议:
居民用电可根据自己的用电量选择合适的档次,以节省电费。
非居民用电需参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标准,具体费用可能因用电量和电价波动而异。
合表用户需注意电价标准,确保用电费用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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