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全称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过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而来的。它是指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
居民医保的主要参保对象包括:
1. 农村过去参加新农合的农民。
2. 城市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如老年人、学生和未成年人等。
居民医保的特点如下:
公益性:
居民医保是政府主导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不带营利目的,居民应依法参保。
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
该制度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参保居民提供医疗服务保障。
覆盖范围广: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
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旨在减轻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居民医保的使用规定因地区而异,目前尚未实现全国联网,仅限于投保地使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通过医保卡结算费用,涵盖门诊、住院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治疗。在统筹区域外就医的费用,也可通过医保卡报销。
建议:
积极参保: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应积极参保居民医保,以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
了解政策: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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