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印发。本市义务教育入学坚持“属地管理,以县(域)为主”“免试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
《指导意见》明确,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市户籍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指导意见》指出,义务教育入学实行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全流程网上办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须按照各旗县区规定的信息采集时间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各旗县区将于7月14日前完成入学资料审核工作,资审以线上审核为主,确需线下进一步提供相关辅助资料的,旗县区招办将在“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学生端账号进行提醒。8月27日可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询录取学校及分班结果。
《指导意见》对各地区提出八项重点任务。一是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是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应用“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现招生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对于不能实现网上审批的,要设立一站式服务站点,确保“线下只进一门”。三是切实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四是全面加强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五是持续加强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取消不必要的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六是妥善安排优待人员子女入学。符合相应优待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学。符合《包头市人才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持卡人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办理。来包投资兴业企业家子女入学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企业属地教育部门办理。优待人员子女入学资料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30日。七是关注关爱特殊群体。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八是积极落实支持人口政策。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时家长可申请捆绑进行。各旗县区结合实际,可制定本地区多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
各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将于5月26日在各旗县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和“包头教育在线”公布,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



(来源:包头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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