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肃南法院紧跟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提揽抓总、增质提效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用流程规范代替办案习惯,以节点管控提升办案效率,为群众提供“流程最简、效率最高、体验最优”的司法服务。第一季度,肃南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平均结案时间稳定在20天以内、超12个月未结案件占比0%,三项审限指标均位列全市前列。

科学谋划 细化审限管理“责任链”
肃南法院坚持把审判流程节点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抓,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带领干警深入学习领会《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精神。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清单式列出各流程节点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在确保办案质效的同时,进一步加快节奏、缩减周期、提高效率。

全程监管 形成案件流转“无盲区”
《实施意见》根据案件审理程序,进一步细化案件的立案审查、移交、排期、开庭、裁判、签发、结案、归档、评查等流程节点,明晰各节点操作期限。具体实践中,立案审查阶段,要求对新收案件做到当日收、当日立、当日移,立案人员逐案填写《流程节点管控表》并随卷移送,规范启动案件流转程序;审理结案阶段,要求业务团队按照具体工作密切配合、协调运作,争取在各节点减少工作周期、提高效率。审管部门对可能触发审限变更的各类事由预警督办、精细管控,杜绝隐形超审限。对案件的报结审批提高标准、严格审查,在公正高效上,向法官要潜能、向助理要动能、向书记员要效能;上诉移送阶段,诉讼服务窗口设置专人负责登记收取、票据流转、卷宗移送等事务,规范上诉流转流程,确保案件移送可查询、可追踪、可倒查。全过程的监管和随案生成的《流程节点管控表》,全景呈现审判流程节点的发生时间和所用时长,形成了“案件信息全覆盖、流程监控无死角、督办问责有依据”的管理模式。

常态评查 打造监督合力“全闭环”
在“有力监督、有效监督”上持续发力,积极整合审判管理和督察部门的工作力量,采用先评查后归档的节点控制方式,前移案件评查与审务督察关口。重点对法律文书是否规范、流转过程是否及时、办案节点是否超期、审结流程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对无正当理由多次出现节点超期情形的,监督部门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形成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审管部门全程管理,督察部门协同管理”的良好氛围。(李娅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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