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死刑的条件非常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具体来说,这些罪行包括但不限于:
故意杀人罪。
强奸罪。
抢劫罪。
绑架罪。
放火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具体数量标准如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等。
除了上述罪名,其他一些罪名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也可能适用死刑。
此外,死刑的适用还需满足以下限制条件: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否则不适用死刑。
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除了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都应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综上所述,判处死刑需要满足罪行极其严重,并且符合上述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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