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说法 | 千元购物卡秒变一元?买家怒告商家,法院判了:赔三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8:08:00    

南海网4月2日消息(记者林文泉 实习生黄舒文)网上购物虽然很便利,但如果遇到维权问题也让人很无奈,很多网购者不会利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遭遇标价千元购物卡却仅价值一元的荒唐事,最后收集好证据通过诉讼让商家退一赔三。

文昌的小明(化名)最近网购时碰上闹心事,其在淘宝的B店铺“淘”到两张“1000元”的X商城电子购物卡,花费2000元后收到卡号密码,结果绑卡就傻眼了。系统提示“该卡已被绑定”。随后问商城客服才知道,这卡不仅早就被别人绑定,实际面值还只有1块钱,跟商家宣传的1000元差巨大。

小明气得不行,找B店客服退款,B店铺客服一开始死活不认账,直到小明说要起诉,才退了20元,之后直接关店“跑路”。小明随后向淘宝平台发函得到卖家A的信息,再把证据整理好,一纸诉状把卖家告上法庭。

文昌法院审理后认为,B店铺在商品名称和发送的购物卡信息里都说是“1000元”购物卡,可实际给的却是1元面值的卡,这不仅是违约,更是欺诈行为。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得退还货款,还要按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因为这个B店是A个人注册的,没有营业执照,所以责任就由经营者A本人承担。最终,法院判决A退还小明剩下的1980元货款,再赔偿6000元。

法院教你如何网购维权

文昌法院介绍,这起案件里,小明的操作堪称“教科书级别”。就让我们分析分析小明维权的全过程,学会如何在网购维权中掌握稳、准、狠三招,让网购维权不再难。

第一步:稳。查原因留证据,客服沟通全记录。发现遇坑别急着吵,先稳住商家。小明是联系发卡方客服,拿到“卡被占用”的官方回复;再和卖家客服交涉,把对方“死活不认账”的聊天记录全存好。这些证据到了法庭上,直接成了“铁证如山”。法官看了都点赞“这买家专业,证据链完整得没话说!”

第二步:准。找平台要信息,起诉需要身份材料。遇到无照经营的"黑店",别慌!像小明一样写份《信息披露申请》,发到平台邮箱。法律明确要求,平台必须提供卖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要是平台拒绝提供,还能起诉平台“不作为”,要求它提供。只有拿到了经营者的信息,才能准确地起诉,不然连被告是谁都不清楚,官司可没法打。

第三步:狠。算清楚赔多少,退一赔三别忘掉。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遇到商家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这里的“退一”就是退还买东西的货款,“赔三”是按商品价格的三倍来赔偿。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两项写清楚,可别漏掉了。比如说买东西花了2000元,那三倍赔偿就是6000元。要是商品价格比较低,按三倍算下来不到500元,也可以要求赔偿500元。所以算赔偿金额的时候,一定要算清楚,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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